标绘工具

初步调研 态势决策 事件处理 事后评估
实时预警
应急事件
  • 当前事件【0
  • 事件回顾【0
资源统计

预案执行

增补预案内容:

事件处理

    事后评估

    应急可视化智慧调度系统
    事件类型统计
    安全生产实时预警数据
    所属单位
    设备类型
    预警信息
    预警时间
    状态
    应急资源监控

    设备总数

    ● 安全生产企业

    ● 视频监控

    ● 移动设备

    ● 应急保障

    ● 应急物资

    ● 自然灾害

    预警数量
    当前值班信息
    部门
    当班人员
    电话
    知识库

    春季防火知识 已广播

    为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,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进一步明确各地区、部门的职责,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各辖区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,杜绝野外用火,特别要禁止野外烧烤。草原旅游度假景区禁止燃放烟花和篝火。禁止烧垃圾等明火作业。要组织人员、设备收集沙蓬等易燃物,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及重点生态保护区草原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。 
      二、电业部门和通讯部门要在变压器和通讯塔架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圈,同时要对线路设备进行检修,防止线路设备故障引发草原森林火灾。
      三、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公路防火检查,重型货车要加戴防火罩。矿企及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拉运褐煤车辆的管理,出矿上路必须采取封闭式装载,避免煤块散落自燃引发火灾。
      四、公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乘客的管理,杜绝向车外扔烟蒂。铁路部门要及时清理沿线杂草,避免引发火灾。
      五、造林单位及企业积极组织人员车辆清理杂草及易燃物,做好24小时防火巡查工作,杜绝脱岗现象。
      六、各地区、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火期值班制度,保证信息通讯畅通。
      火情报警电话:8262294